針對載荷變化選擇鏈輪齒數和傳動比,需綜合考慮傳動平穩性、承載能力及設備運行需求,具體如下:
* 鏈輪齒數選擇
1、小鏈輪齒數:小鏈輪齒數過少會強化多邊形效應,增加運動不均勻性和動載荷,加速鉸鏈和鏈輪磨損,一般取小鏈輪齒數Z1≥17;對于高速傳動或承受沖擊載荷的鏈傳動,Z1不少于25;當速度較低且要求縮小傳動尺寸時,允許Z1min=9。
2、大鏈輪齒數:大鏈輪齒數過多,鏈條磨損后易從鏈輪上脫落,一般使Z2m ax≤120,同時,鏈條和鏈輪為了磨損為均勻的,一般鏈輪齒數常取為奇數的,與鏈節數并盡可能互質,這樣每運轉一圈定的滾子就不會接觸相同的齒,避免集中磨損。
* 傳動比選擇
導致鏈條在小鏈輪上的包角過小的一般為傳動比i過大,齒數參與嚙合的減少,每個輪齒承受的載荷即會增加,加速輪齒磨損,還會使傳動平穩性變差,鏈傳動的傳動比一般i≤6,i=2~3.5之間是常取的,且鏈條在小鏈輪上的包角應比120°大。
* 綜合考慮載荷變化
1、載荷平穩:在載荷平穩的情況下,可根據常規的設計原則,在保證傳動平穩性和承載能力的前提下,適當優化鏈輪齒數和傳動比,以提高傳動效率、降低成本。
2、載荷變化頻繁且有沖擊:應適當增加鏈輪齒數,尤其是小鏈輪齒數,以減小沖擊和振動,提高傳動的可靠性,同時,傳動比不宜過大,以確保鏈條在小鏈輪上有足夠的包角,避免跳齒和脫鏈現象的發生。
